騰沖市人民檢察院2025年公開招聘
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聘用制書記員隊伍建設,騰沖市人民檢察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騰沖市人民檢察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名,招聘計劃詳見《騰沖市人民檢察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崗位設置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設置表”)。本次招聘工作由騰沖市人民檢察院統一組織實施。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
3.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5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間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單位公告的學歷條件,取得學歷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30日;
7.具有一定的專業能力;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具有從事綜合工作、法律工作經歷的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
2.被開除公職或者被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5年10月22日至24日(3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騰沖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512辦公室),聯系電話:0875-3024863。
(二)報名相關要求
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藍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
2.在職人員報名前需報告所在單位,并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填寫《騰沖市人民檢察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報名表》。報考者須如實、準確填寫《報名表》的各項內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的,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承擔。
四、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筆試內容包含法律常識、時事政治、檢察業務等內容。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綜合成績的30%。
2.筆試時間:2025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準考證標明的地點和要求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查詢時間根據閱卷情況及時在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ntengchong.jcy.gov.cn/)公布。
(二)崗位技能測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與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崗位技能測試內容以文字錄入測試為主,包括看打、聽打等內容。技能測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綜合成績的30%。若出現放棄情形,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一次仍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技能測試。崗位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公布: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在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ntengchong.jcy.gov.cn/)公布。
(三)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含末位并列人員)。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進行遞補。如出現無人遞補或人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可進行等額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相關信息在云南省騰沖市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ntengchong.jcy.gov.cn/)發布,并公布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以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五、體檢、考察
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和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優先招聘情形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然后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現相同成績,依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在體檢或考察階段因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現職位空缺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1批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遞補順序與首次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標準一致。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和程序執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申請一次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最終結論。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崗位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復檢等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考察人選在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人選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考察時需要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和征信情況證明。
如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結合體檢和考察情況,由騰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在騰沖市人民檢察院官網(http://www.yntengchong.jcy.gov.cn/)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不再參加遞補。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首聘合同期一般為3年;合同期滿,經考核稱職,可續簽。首次簽訂合同試用期3個月。
在職報考人員應當在聘用前自行與原所在單位解聘,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儲備人員
參加面試且面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作為聘用制書記員的儲備人員,當各崗位書記員出現空缺時,從儲備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相關程序補錄。儲備期間為本次招錄后至下次招錄前。
八、其他事宜
(一)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信息填報不真實或出現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在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時,均可取消招聘資格。發現以上兩種情形,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以上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培訓班。
(三)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因個人原因未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